《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第38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ღ✿◈✿,现予发布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龙之谷多玩论坛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ღ✿◈✿,制定本规定ღ✿◈✿。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ღ✿◈✿,是指从事土木工程ღ✿◈✿、建筑工程ღ✿◈✿、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ღ✿◈✿、装修工程的新建ღ✿◈✿、扩建ღ✿◈✿、改建活动的企业ღ✿◈✿。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ღ✿◈✿、净资产ღ✿◈✿、专业技术人员ღ✿◈✿、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ღ✿◈✿,经审查合格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ღ✿◈✿。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ღ✿◈✿。国务院铁道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ღ✿◈✿。
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ღ✿◈✿。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ღ✿◈✿、水利ღ✿◈✿、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ღ✿◈✿。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ღ✿◈✿,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ღ✿◈✿。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凯发ღ✿◈✿,ღ✿◈✿,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ღ✿◈✿。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凯发K8官方旗舰厅ღ✿◈✿,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ღ✿◈✿。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ღ✿◈✿,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凯发K8官方旗舰厅ღ✿◈✿。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资质ღ✿◈✿、专业承包资质ღ✿◈✿、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ღ✿◈✿。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ღ✿◈✿,其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ღ✿◈✿、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ღ✿◈✿,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ღ✿◈✿,同时ღ✿◈✿,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
第八条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ღ✿◈✿,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ღ✿◈✿。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ღ✿◈✿,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ღ✿◈✿,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ღ✿◈✿: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ღ✿◈✿、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不含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ღ✿◈✿;其中铁道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ღ✿◈✿,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龙之谷多玩论坛ღ✿◈✿,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ღ✿◈✿,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ღ✿◈✿。审核部门应当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ღ✿◈✿。
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ღ✿◈✿,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ღ✿◈✿;其中交通ღ✿◈✿、水利ღ✿◈✿、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ღ✿◈✿,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ღ✿◈✿。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ღ✿◈✿,应当从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ღ✿◈✿。
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ღ✿◈✿,初审部门应当从收到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ღ✿◈✿,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ღ✿◈✿。
由于企业改制ღ✿◈✿,或者企业分立ღ✿◈✿、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ღ✿◈✿,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ღ✿◈✿。
第十三条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总承包序列内选择一类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ღ✿◈✿,并可以在总承包序列内再申请其他类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ღ✿◈✿,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ღ✿◈✿。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ღ✿◈✿。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ღ✿◈✿,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ღ✿◈✿: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ღ✿◈✿、考核ღ✿◈✿,未取得证书上岗ღ✿◈✿,情节严重的ღ✿◈✿;
第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ღ✿◈✿,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ღ✿◈✿。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ღ✿◈✿,正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ღ✿◈✿。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ღ✿◈✿、伪造ღ✿◈✿、出借ღ✿◈✿、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ღ✿◈✿;不得非法扣压ღ✿◈✿、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ღ✿◈✿。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在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ღ✿◈✿,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ღ✿◈✿。
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一级企业资质ღ✿◈✿、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ღ✿◈✿;其中铁道ღ✿◈✿、交通ღ✿◈✿、水利ღ✿◈✿、信息产业ღ✿◈✿、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年检ღ✿◈✿。
施工总承包ღ✿◈✿、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ღ✿◈✿、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龙之谷多玩论坛ღ✿◈✿,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ღ✿◈✿;其中交通ღ✿◈✿、水利ღ✿◈✿、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联合年检凯发K8官方旗舰厅ღ✿◈✿。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ღ✿◈✿,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ღ✿◈✿;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企业年检资料后40日内对企业资质年检作出结论ღ✿◈✿,并记录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ღ✿◈✿。
第二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的内容是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ღ✿◈✿,是否存在质量ღ✿◈✿、安全ღ✿◈✿、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ღ✿◈✿。
第二十二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龙之谷多玩论坛ღ✿◈✿,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凯发K8官方旗舰厅ღ✿◈✿,年检结论为合格ღ✿◈✿。
第二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中,净资产ღ✿◈✿、人员和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ღ✿◈✿,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80%ღ✿◈✿,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ღ✿◈✿,且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ღ✿◈✿。
(一)资质条件中净资产ღ✿◈✿、人员和经营规模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ღ✿◈✿,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ღ✿◈✿;
第二十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ღ✿◈✿。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ღ✿◈✿,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免调质耐磨钢ღ✿◈✿。ღ✿◈✿,取消资质ღ✿◈✿。
第二十七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ღ✿◈✿,由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ღ✿◈✿,分批集中办理ღ✿◈✿;建筑业企业资质其他变更事项ღ✿◈✿,应当随时办理ღ✿◈✿。
第二十八条降级的建筑业企业ღ✿◈✿,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整改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认ღ✿◈✿,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ღ✿◈✿,且在此期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ღ✿◈✿,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ღ✿◈✿。
第二十九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建筑业企业ღ✿◈✿,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ღ✿◈✿,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ღ✿◈✿。
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变更名称ღ✿◈✿、地址ღ✿◈✿、法定代表人ღ✿◈✿、技术负责人等ღ✿◈✿,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ღ✿◈✿,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ღ✿◈✿。其中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除企业名称变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ღ✿◈✿,企业地址ღ✿◈✿、法定代表人ღ✿◈✿、技术负责人的变更委托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ღ✿◈✿,办理结果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ღ✿◈✿。
第三十二条涂改ღ✿◈✿、伪造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ღ✿◈✿,吊销资质证书ღ✿◈✿,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ღ✿◈✿;有违法所得的龙之谷多玩论坛ღ✿◈✿,予以没收ღ✿◈✿。
第三十三条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ღ✿◈✿,予以取缔ღ✿◈✿,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ღ✿◈✿;有违法所得的ღ✿◈✿,予以没收ღ✿◈✿。
第三十四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ღ✿◈✿,可以责令停业整顿ღ✿◈✿,降低资质等级ღ✿◈✿;情节严重的龙之谷多玩论坛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吊销资质证书ღ✿◈✿;有违法所得的ღ✿◈✿,予以没收龙之谷多玩论坛ღ✿◈✿。
第三十五条转让ღ✿◈✿、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ღ✿◈✿,责令改正ღ✿◈✿,没收违法所得ღ✿◈✿,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ღ✿◈✿;可以责令停业整顿ღ✿◈✿,降低资质等级ღ✿◈✿;情节严重的ღ✿◈✿,吊销资质证书ღ✿◈✿。
第三十七条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ღ✿◈✿,责令改正龙之谷多玩论坛ღ✿◈✿,没收违法所得ღ✿◈✿,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ღ✿◈✿;可以责令停业整顿ღ✿◈✿,降低资质等级ღ✿◈✿;情节严重的ღ✿◈✿,吊销资质证书ღ✿◈✿。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依照有关法律ღ✿◈✿、行政法规责令改正ღ✿◈✿,处以罚款ღ✿◈✿;情节严重的第三代扁钢生产线ღ✿◈✿,责令停业整顿ღ✿◈✿,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ღ✿◈✿:
(一)施工中偷工减料的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ღ✿◈✿、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ღ✿◈✿,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ღ✿◈✿;
(二)未对建筑材料ღ✿◈✿、建筑构配件ღ✿◈✿、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ღ✿◈✿,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ღ✿◈✿、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ღ✿◈✿;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ღ✿◈✿,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凯发K8官方旗舰厅ღ✿◈✿,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ღ✿◈✿;其他行政处罚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ღ✿◈✿。
第四十条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ღ✿◈✿,由上级资质审批部门责令改正ღ✿◈✿,已审批的资质无效ღ✿◈✿。
第四十一条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ღ✿◈✿、滥用职权ღ✿◈✿、徇私舞弊的ღ✿◈✿,依法给予行政处分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第四十三条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ღ✿◈✿。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ღ✿◈✿。1995年10月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8号)同时废止ღ✿◈✿。